利用外资的本质是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而外资的引入与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标准相挂钩,一方面可以促进地方外资的引进,但另一方面,过多的外资引进对地方经济的冲击会更大。为此《纲要》指出,今后利用外资首先要从行政引资、追求外资规模,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资转变,地方政府要淡化引资规模的考核,通过引入技术含量、国内配套比例、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新增就业等综合指标,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吸收外资考核评价体系。
商务部有关人士指出,“十一五”期间,外资利用将从过去注重以外资投入拉动经济总量增长,向着重引进技术、管理、人才促进自主产业升级转变,注重对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融合和创新,提高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的能力。同时,将对外资结构进行优化,鼓励引入技术辐射能力强、吸收就业能力强、资源节约型的外资企业,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环保和服务业等产业,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优先鼓励外资与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开展合资合作。
有关专家指出,对于高技术产业、环保等产业外资的鼓励,是国家宏观调控指导性的进一步加强,哪些产业领域没有达到要求,在外资引进上就对其进行有侧重的帮助。
“商务部将致力于逐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还透露,“十一五”期间,商务部将在加强监管,规范引资秩序的同时,建立以国家产业安全为基础的外商投资监测系统。
在商务部公布的“十一五”规划中,进出口调控目标为2.3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0%左右,这比“十五”期间年均24%的增长目标明显减少了14%,降幅达58.3%。专家分析,宏观调控对外贸拉动经济增长的削弱意图明显,此外消费与生产方面目标的一增一减也直指经济增长动力的均衡。
同时,“十一五”期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实际增长11%,比“十五”目标增长了2个百分点。而生产资料销售额实际增长目标定在11%以上,比“十五”期间实际增幅低了4.5%。
专家据此分析认为,外贸增长从规模转向质量,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将向内需过渡,而消费与生产的一增一减,也体现出拉动经济增长动力的此消彼长。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基于之前我国外贸增长的传统,“十一五”期间,过高的转变外贸增长模式目标不利于营造注重增长质量的环境。在这段时间内,工业要素投入将转向技术和人力资源,工业增长对于原材料投入的依赖也将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