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是煤电企业之间的合作。8月21日,郑州平煤营业厅、平煤集团、国电集团燃料公司签署战略发展合作。双方决定共同投资开发陕西平煤去年拿下的10亿吨杨家坪煤田,中国电集团燃料公司出资4亿元获得该项目的40%股权。杨家坪煤田生产的动力煤供应给国电集团。
在这两个合作项目中,一个是煤炭生产大国,一个是煤炭消费大国。双方互补共赢的战略合作将为彼此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本质上,煤电这两个行业是从竞争走向竞争的。某种程度上说明煤电一体化正在走一条新路,这无疑将为煤电板块提供新的投资机会。
早在2005年1月的煤炭订货会上,就有专家提出了煤电一体化管理的思路。这个建议一度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表扬。2006年4月,业内盛传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电力行业发展政策》,鼓励煤电一体化。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个文件还没有出台,煤电一体化进展缓慢。
其中的羁绊是:一是很多煤电一体化项目是以煤炭企业的煤炭采矿权折价入股建设的,并不能反映煤炭的真实价值,因为按照现行评估方法评估的采矿权价格较低,煤炭企业难以接受。事实上,资源价格评估缺乏依据,影响了煤电联营的积极实施。二是煤电企业之间的适应性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煤电联营。虽然煤炭行业总体形势继续向好,但仍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集中度低、社会负担重、企业改革相对滞后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新老煤电企业合资问题。第三,目前电力本身的利润水平和煤矿不一样。煤矿脱困,电力利润却在逐渐减少。起点不同是合资企业的一大问题。
即使有很多矛盾,但在资本结构和利润的驱动下,仍然有很多煤电企业在合资。去年9月,中国华能集团与甘肃省最大的煤炭企业甘肃华亭煤业集团共同投资12亿元,建设年产240万吨的大型煤矿,共同开发甘肃的煤炭资源。此外,华能集团、中电投、淮南矿业集团;华能国际和中煤集团;山东鲁能与陕西银河等合作。同时还有很多合资模式,神华模式,控股并建电站并举,山西焦煤模式,煤企建电站,鲁能模式,电力企业办煤矿,淮南模式,煤电企业合作新建煤矿或电站等。
由于煤炭行业改革超前,市场化程度高,煤炭企业拥有相对自由的定价权,电价涨跌仍由国家有关部门引导,导致行业内“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日益激烈。尤其是近两年,煤价一直处于上升通道,而电价却被严格限制。电力企业利润增长远低于煤炭企业,两个行业摩擦不断。
然而,中国的电力结构70%以上是燃煤发电的火电;煤炭产量的60%以上用于发电,两者高度相互依赖,行业间的摩擦势必伤及自身。因此,相互渗透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
事实上,煤电一体化联营模式抗风险能力强,优势互补,符合我国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支持煤电煤化煤化路一体化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融合”的发展要求。应该说,在产煤丰富的城市周边地区建设燃煤电厂,不仅可以降低煤炭的运输成本,还可以提高北电南送的潜力,在该地区形成煤炭、能源、化工一体化的新型工业体系,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因此,煤电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此外,无论是煤炭企业还是电力企业,都在向多元化发展。煤电企业在多方面的合作将促进煤电有机结合,实现煤电优势互补,对提升市场竞争力起到积极作用。虽然行业矛盾依然存在,但企业确实在寻找合作的机会,于是一个又一个煤电合作的案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