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颁布后,我省编写了《江西省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条例》条文解读,向社会各界发放了1万多份《条例》及解读,加深了社会各界对墙体材料创新的认识和认同。2005年9月,常务副省长凌成兴代表江西在四部委召开的全国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重点介绍了贯彻落实墙体材料革新地方法规的成功经验。
2005年12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为了解《条例》颁布后的实施效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指派5个工作组对市县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立法质量评估调查。通过对20多个县市的调研,省人大对条例的实施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在遏制粘土砖生产和使用、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加大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力度、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效显著。
根据条例,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以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依法禁止使用和限制生产实心粘土砖为核心内容的政策措施,对当地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有力推动了当地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进展。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顺利出台,专项资金征收标准适度调整,并与《条例》同步实施。为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贴贴息工作,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出台了《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省级专项资金补贴暂行办法》,明确了申请专项资金补贴的条件、程序和审批管理。
省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还积极配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了《外墙外保温建筑结构》、《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建筑结构》、《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结构图》、《砖砌体结构图》等技术规范。目前,该省新型墙体材料技术规范和设计图集已基本完善,有力促进了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的推广应用。
本省各级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依法禁止使用和限制生产实心粘土砖,在依法行政中稳步推进墙体材料创新。据统计,《条例》实施后,各设区市墙体材料创新管理机构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300余次,责令查处违规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案件140余起,实施行政处罚40余起,有力促进了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各地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通过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共关停实心粘土砖企业近300家,压缩实心粘土砖产能30亿标砖,有效遏制了实心粘土砖生产,全省各区市“禁实心砖”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江西省经贸委出台了《江西省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行政执法暂行规定》,严格规范了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文书格式。在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先后公布了六批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为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目前,全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有347家。
该省各级墙体材料创新管理机构在狠抓“禁实”工作的同时,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全省各设区市城市规划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猛增,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和行业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