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我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国家建立能源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能源开发加工转化项目所在地政府制定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相关企业承担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责任。中新社发俄罗斯国庆照片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四年,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近两倍,油价大幅上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受美元贬值、需求增加、石油输出国组织限产、中东局势紧张、资金投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一度逼近每桶100美元。目前,国内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应依然紧张,部分地区仍存在停供、限供现象。
在原国家能源办公室不久前举行的《能源法》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与会的专家、政府官员、企业和公众代表认为,面对当前能源需求紧张的形势,制定《能源法》可以进一步保障国家经济和能源安全。记者了解到,过去政府多是通过制定政策来调控油价,从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此次公布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是第一部法律,对产业投资、能源储备、产品定价进行了界定。
据介绍,能源法是我国能源领域的基本法,对能源领域的具体法律起指导和协调作用,涵盖煤炭、原油、天然气、煤层气、水电、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以及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应当积极培育和规范能源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从事能源开发利用活动。能源领域实行多元化的投资产权制度。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能源领域,实行国有资本控股为主体的投资产权制度。
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建立能源储备制度,规范能源储备建设和管理,提高能源应急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能源储备包括能源产品储备和能源资源储备。国家能源产品储备分为政府储备和企业自愿储备。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了能源储备的使用:需要动用国家能源产品储备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后使用。动用国家能源资源储备,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动用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按照有利于反映能源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性和环境损害成本的原则,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具有竞争性市场条件的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中国政府在过去几年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2006年,中国政府提出,从2006年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中国正在制定的能源法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作为首要任务。在140部法律条文中,关于节约能源、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条文不下20部。
该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级政府推进节能生产、生活和消费,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提高终端能效,鼓励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以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有效应对气候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