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电气设计规范

   2022-10-19 工业品商城157
核心提示:在高层和复杂的多层民用建筑中,完善的消防电气设计系统对于建筑内各种消防电气设备的及时可靠运行、人员和物资的有效疏散以及控制火势蔓延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个人经历。一、正确执行国家消防电气设计规范。工程标准,如规范和条例,是电气设计的重要依据和应严格遵守的技术准则。1.标准的分类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标准可
在高层和复杂的多层民用建筑中,完善的消防电气设计系统对于建筑内各种消防电气设备的及时可靠运行、人员和物资的有效疏散以及控制火势蔓延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个人经历。
一、正确执行国家消防电气设计规范。
工程标准,如规范和条例,是电气设计的重要依据和应严格遵守的技术准则。
1.标准的分类
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国家标准的分解。国家标准代码为GB50XXX—YYYY,地方标准代码为BXXX,行业标准代码为本行业汉语拼音字母的缩写。比如JGJ是建设部的标准,GA是公安部的标准。
根据标准的强制性,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标准,它提出了必须遵循的最低要求。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推荐性标准是在标准代码中增加单词T。顾名思义,它是推荐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
此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的标准是国际社会共享的丰富知识。入世后,我国许多电气规范都采用了IEC标准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与国外电气设计要求的沟通。
2、各标准之间的关系协调。
在实际工程消防电气设计中,有时会遇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相互交叉,规定的技术措施和要求不一致的现象。因此,正确理解和执行标准并仔细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单纯以国标为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高于国标,或者后发布的标准优于先发布的标准进行简单处理,都不一定合适。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妥善解决。
比如关于车库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J/T 16—92)以独立条款的形式明确规定使用感温探测器。这几年来,很多设计人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认为采用感烟探测器比较合适,既节省投资,又便于及早发现火灾。根据《汽车库、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第9.0.7条,通风条件好的车库可采用烟雾报警设施,一般车库可采用温度报警设施。所以可以根据具体问题来选择。
比如地下室的消防栓泵,因为处于潮湿的地方,所以要按照电气规范的一般要求做漏电保护。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于突然停电造成的损失大于漏电或过载造成的损失的配电线路,不应安装切断电路的漏电保护器。如果设计错误,发生火灾时,消防泵可能会因泄漏而突然切断,使部分消防设施瘫痪,严重影响灭火。
二、充分保障消防供配电系统的自主性。
1、消防电源应为最高等级电源。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24.9.2条规定:“建筑物采用高压供电时,应与变压器的低压出线分开,形成自己的供电系统,即应独立形成防灾用的供电系统。”系统电源的供电负荷等级应在本工程供电系统中处于最高等级,设计自备电源系统以保证消防供电的可靠性。2、消防配电应独立。
供电可靠,消防设备配电线路不可靠,消防设备的安全供电无法保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第9.1.3条规定:“消防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供电线路。”本条规定的供电线路是指从低压主配电室(含分配电室)到最后一级配电箱的区段,应与总配电线路严格分开。但是,在一些设计中,往往注意从配电间到消防控制室配电箱的部分。
比如某栋楼有两部电梯,按照规范要求需要其中一部为消防电梯。根据要求,消防电梯机房应有两个电源引入,普通电梯机房应有一个电源引入。但在设计中,有些设计师为了省事,往往将消防电梯与普通电梯共用电源,这与消防规范不符。普通电梯的连接必然会影响消防电梯的可靠性。无疑给这些电路的安全带来了一些隐患。一旦这些器件出现故障,造成短路,就会影响两个电源的可靠性。
三。根据规定设置ATS和UPS
1.终端ATS的设置
火灾自动报警、消防通信等消防电气设备均配有应急电源。当所用电源断电时,已经停止的重要负载将通过自动电源切换装置(ATS)切换到另一个电源。《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1.2条规定:“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的供电。高层建筑的最后一级配电箱应设置自动开关装置与终端相比,ATS安装初期(如变电站一级低压配电室)时,终端ATS可在电源故障或低压线路故障断电时运行,增加了负载的可靠性。终端ATS设置时,如果配电设备或低压线路故障断电,ATS不会动作,无法保证负载的持续供电,因此终端ATS比终端ATS更可靠。在一些设计中,自动切换装置不位于最后一级配电箱中。双电源线路进入建筑物后,在总配电箱内安装自动切换装置,然后单回路至各楼层消防配电箱。显然,这样的设计不符合要求。
2.应该为计算机电源设置UPS。
此外,交流电源的CRT(阴极射线管显示装置)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由不间断电源供电。至于电脑的用电负荷,如果在使用中突然断电,电脑里的信息就会消失。《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当用电负荷的允许中断时间在1.5s以内时,应安装不间断电源装置。”使用ATS切换两个电源时,必须有停电时间,最快0.2-0.3s,UPS只能维持很短时间,不能替代ATS。因此,对于消防系统中计算机用电负荷的供电方式,双路供电在末端设置ATS和UPS。
四。消防弱电系统的接地
1.消防控制室的接地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供电的可靠性,现代智能建筑中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需要完整可靠的接地系统。因此,在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中,接地系统的设计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需设DC工作接地。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可采用专用接地或共用接地装置。一般情况下,最好尽可能使用专用接地。但由于难以满足间距要求,建筑物内各种电气设备往往采用共用接地。设计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应注意接地干线的引入段不应采用扁钢或裸铜排,以免接地干线与防雷接地和钢筋混凝土墙直接接触,影响消防电子设备的接地效果。
2.消防弱电系统应设防雷电电磁脉冲。
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也很重要。根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雷电对信息系统造成的破坏呈上升趋势。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电磁脉冲的防雷保护”这一新的部分,将计算机、通信设备和控制系统定义为信息系统,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通信都属于这一范畴。
五、消防控制室在智能建筑中的使用
1、消防监控系统与智能建筑中其他系统的关系
2000年,我国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智能化是以楼宇为平台,由楼宇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和通信网络系统(CAS)三个系统组成。BAS包括楼宇设备监控系统、消防监控系统、安防系统三个子系统,俗称BA、FA、SA。火灾监控系统可以在建筑物内独立运行。除了收集、处理、判断和实施火灾信息的联动控制外,还应具有与其他系统通信或远程信息传输的接口。消防监控系统可以充分利用智能建筑的智能软硬件资源,实现联网通信,为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和市综合管理网提供消防系统的信息,并与市内其他管理中心共享。
2.火灾监控系统与其他系统共用控制室时应注意的问题
消防规范中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单独设置,但目前有一些高层建筑,BA、SA、FA系统共用控制室,主要是为了系统的集成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SA可以作为FA的辅助监控系统。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值班人员可以通过保安系统的摄像镜头确认火灾现场的实际情况,以便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但是,在共用控制室时,电气设计应注意以下问题:
(1).BA系统只能监控FA系统,不能控制。它必须保持足协的独立性。
(2)各系统的接地设计应充分考虑不同工作频率的工作接地的独立性。
(3).防止电磁场对各种系统的干扰。
总之,以上只是对建筑消防电气系统设计的一些粗浅看法。在实际工程中,只有认真理解和执行规范,才能真正体现建筑以人为本的特点,使消防电气系统的设计更加完善。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关注: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