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发展能力关系国家工业发展战略

   2023-05-18 工业品商城65
核心提示:在我国各项发展规划中,在制定重点项目时,通常选择以重大产品带动研发,尤其是具有重大标志性、产业拉动作用显着的主机产品,如核电、新能源、大飞机、汽、 和数控机床等等。 这个原则本身是正确的。 但在具体实施中,容易出现过轻或过重的倾向。一是“有形先于无形,整机重于零部件”。 传统思维将“制造”与“电子信息”

在我国各项发展规划中,在制定重点项目时,通常选择以重大产品带动研发,尤其是具有重大标志性、产业拉动作用显着的主机产品,如核电、新能源、大飞机、汽、 和数控机床等等。 这个原则本身是正确的。 但在具体实施中,容易出现过轻或过重的倾向。

一是“有形先于无形,整机重于零部件”。 传统思维将“制造”与“电子信息”分开,但现代装备制造已基本实现了控制系统与机电系统的集成。 但我国的产业规划仍将工业自动控制置于“配角”位置。 推进工业化与工业化融合,必须转变固有的“制造”思维。

二是缺乏对行业整体发展的认识。 产业结构为“主机—控制—零部件—材料—工艺”的金字塔型结构。 工业“中间环节”,如内燃机、泵阀液力密封紧固件等通用基础件材料,以及通用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控制装置等,其技术不断进步, 各种主机的质量和性能是产业的基础,是产业竞争力的基础。 基础长期依赖国外技术,国家的工业发展无异于在沙滩上建设。

在工控领域,同样存在异常重和异常轻的问题。 国家对DCS系统,特别是重大装备自控系统中的主控DCS部分更加重视,但两端投入不足; 对于数量多、范围广的PLC系统,由于其承受能力强、小企业多、产业组织困难等问题,未被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

在中间产品、基础材料和制造工艺等方面,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特别是在中间产品领域,以中小企业为主。 面对西门子、博世等跨国巨头在零部件领域的强大压迫,广大中小企业只能生存,没有实力充当技术创新的主体。 而这一领域恰恰是最需要加强基础科技支撑的领域。

应当看到,企业规模大、产业集中度高的行业与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的行业的技术进步机制有很大不同。 在工控行业,DCS能在火电领域站稳脚跟,首先是有垄断地位的电力用户支持。 对于大多数竞争充分、企业规模小、分散的机械企业来说,“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体系必须立足于行业的组织力量。

由于发展阶段的原因,我国目前更关注可购买性差、战略性强、拉动性较大的行业,如核电站、风电、太阳能、大飞机、汽车等,但PLC是不可或缺的 这些行业。 机器由一个或多个 PLC 控制。 控制系统应该属于第二层次,但不代表其重要性也是第二层次。

一个通用的PLC平台,无论是信息产品、控制技术产品,还是两化融合的骨干产品,都应该重点关注。 遗憾的是,国家的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只是在基础部件的最后一句提到了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而基础部件与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关系不大。 锻件、锻件等基础构件的强度要大得多,将它们归为基础构件是不科学的。

虽然有些产品已经成熟,量产不易,比如大型飞机,但PLC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国外知名企业已经做好量产工作。 但是,越是可以量产的东西,越是成熟,门槛就会越高。 没有国家的支持,中国企业不可能具备与外国企业竞争的实力。 中国要建设的PLC平台应该是包括研发平台、制造平台和应用平台在内的综合平台。

解决PLC的根本问题,研发、制造、应用三大平台缺一不可。 这是一个可以分阶段完成的大工程,很难在一个五年计划内全部实现。 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一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重点产品,立项组织研究。 在国家的支持下,建立研发、制造和应用平台,而不仅仅是应用平台。 至于如何组织,由谁组织,还需要进一步讨论,但首先要摆正位置。 这涉及到我们整个间歇过程工业的发展和做大做强的问题。 在连续过程的行业中才能真正得到推广。

他们要想和国外的优秀企业正面竞争,只能靠模仿和跟风,他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 中国企业胜算不大。 因为从价格来看,国外已经形成量产,成本控制的很好,价格已经很低了。 即使我们便宜20%,就产品PLC而言,整套设备的采购差价也是一样的。 会很大。 因此,我们只能在特性和市场细分方面与国外公司竞争。

因此,我国应用平台的建设需要系统集成商的参与。 比如金自天正已经可以做钢铁行业的自动化总承包,对钢铁生产线的所有应用软件都非常清楚。 这样的企业如果能够参与到PLC平台的建设中,以后发展起来,产品也很容易得到用户的认可,通过换代的方式逐步建立起国产PLC。

因此,公共平台的发展必须结合用户,结合有实力的集成商和必须使用PLC的大型设备制造商,做市场细分。 另外,还需要研究一些比较高的技术,可以提炼出来,比如控制算法等,把这些成果提供给系统集成商,让它们融入到软件中,成为我们独有的应用。 知识产权。 软件,并在此基础上制作PLC硬件。

共性技术关键在于成果推广,各方利益纠缠其中。 如果国家只拨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共性技术开发,其余需要企业自筹,问题就会变得复杂:知识产权归谁所有? 是不是所有的商家都要花钱买? 技术成果的价格是多少? 如何推广?

如果用一个小团体来推广共性技术,研究单位最终可能成为企业的竞争对手。 近日,美国提出了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框架意见。 其中一项建议是:最基础的成果,或者说具有共性技术的成果,应该得到国家的全力支持,最终的成果归国家所有。 国家拿到结果后,进行公开招标,企业自己分析结果有没有前途,有没有市场前景。 国家不承担产品投标的任何费用。 企业认为投资、产业化、市场化,用指标来标价去年能卖多少。 国家把这项技术交给企业,如果真的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国家会以减税的形式给予补贴。 总之,只有真正普及,企业才能得到国家的补贴。 没有销售,就没有减税,这是推广新技术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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