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本质是以降低的能源成本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商业方式。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可以让客户利用未来的节能效益来升级建筑物和设备,以降低当前的运营成本; 或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综合能源成本等方式向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这种商业模式可以给客户带来“零投资、零风险、改善现金流”等诸多好处。 同时,也使得节能服务企业利用运营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具有显着的规模效益。
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将合同能源管理引入中国。 经过十余年的推广和发展,这一商业模式近两年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一系列利好政策也相继出台。 2010年被认为是中国节能服务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意见》提出,采取资金补贴、税收、会计、金融等四项措施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发展。 《意见》还明确,到2012年,支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企业。 到201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与《意见》相配套的一系列详细政策也相继出台:2010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服务公司备案通知书; 8月9日,《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政策的落实和推进,国内节能服务 企业(EMCo)大幅增加,越来越多的能源密集型企业愿意采用这种模式实施节能减排改造。
在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中,“客户、技术、资金”是最重要的三大资源。 但目前,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只拥有其中一两家,通常需要整合相关资源,引入第三方合作伙伴,特别是金融机构参与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节能服务公司由于可以借力资本市场,在项目规模、数量、推广力度和范围等方面都将具有一定的优势,比如长沙威胜在能源计量与管理、建筑工程等领域。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在创业板成长性非常强劲的公司,例如主营业务为通信基站机房节能的高新兴科技(股票代码:300098), “客户、技术、资金”资源,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