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全面达成了由国家所设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然而,目前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在今年以来,全省能源供需矛盾愈加突出,部分市州的能耗指标呈现上升状态,污染物减排压力增大。
依据湖南省政府的规划与要求,在“十二五”这段时间里,全省将以坚定有力的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遏制新上“两高一资”项目,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对于被列入关停和环境综合整治关闭范围内的小火电、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等企业,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全面关闭淘汰到位。
其次,我们将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我们预见在201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除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以外的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将达到11.4%。
再次,加速重点节能减排工程的建设。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预计在2015年将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59万吨,实现县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80%以上。倘若湘江长沙航电枢纽蓄水,长沙市主城区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必须达到100%,株洲市、湘潭市主城区与浏阳市、湘潭县和株洲县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需要达到90%。
然后,推动燃煤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的进行,确保大气污染工程减排得到落实。对于2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将实施烟气脱硝,脱硝效率预期达到75%以上;对钢铁、有色冶炼、水泥行业和工业锅炉,我们也将全面推行脱硫工程。
最后,积极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我们期待在“十二五”末实现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排放量均比2008年减少50%。
此外,强化全社会用能管理,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严肃查处在用能方面的违法行为。省政府会定期发布全省和各市州单位GDP能耗公报,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若有地区未能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省政府将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限批和暂停安排环保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