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中国尚未对新能源汽车给出明确定义。为便于管理与政策推行,相关部门已给出定义,主要依据为国家发改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作出的规定。
例如,国家发改委对此类汽车定义为"采用全新动力系统,主要使用新型可再生能源的汽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而工信部则指出:“本规则中所指新能源汽车,主要指运用非传统汽车燃料或新型车载动力装置,融合先进技术于汽车动力控制和驱动上,形成科技领先、具备创新性的汽车。具体品种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型汽车(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等”。现阶段,政府、业界以及公众普遍认可,我国新能源汽车主要是指由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组成的电动汽车。它们可以视为实现中国交通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2010年7月,国务院将以电动汽车为主导的新能源汽车列为中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象征着我国进入电动汽车发展的新时代。
2009年2月起,国家出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规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主要涵盖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同年6月1日,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选定深圳、杭州、合肥、长春及上海5城市(后增加北京)实施私人购车补贴试点。为此,中央财政计划在2010至2012年间补贴上述6城市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并鼓励各方出台相应配套政策,以助力电动汽车产业化发展,促使更多企业扩大投资规模。
2010年9月,国务院会议通过《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认新能源汽车为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此背景下,由工信部主导制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草案)(2011年~2020年)》启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2011年正式发布。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拟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公开征询意见稿,对汽车零部件政策做出调整,鼓励外资在华设立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但股权比例不得高于50%。目录中涉及的“关键零部件”包含广泛内容,包括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隔离膜、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控集成、驱动电机、耦合驱动系统、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动助力转向、怠速启停等,有望大力推动我国电动汽车零部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