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现状与挑战 

   2024-03-06 工业品商城33
核心提示:据了解,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引进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此种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为主导,向客户提供能源评估、节能监测、节能追踪等服务,以降低用户的能源消耗,同时实现自身盈利。  合同能源管理是以缩减的能源费用为前提,以承担节能项目的全额成本作为实施节能业务的主要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将用户未来

      据了解,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引进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此种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为主导,向客户提供能源评估、节能监测、节能追踪等服务,以降低用户的能源消耗,同时实现自身盈利。

  合同能源管理是以缩减的能源费用为前提,以承担节能项目的全额成本作为实施节能业务的主要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将用户未来的节能收益用于耗能单位及能耗设备的升级,以此降低当前运营成本,而企业亦能够从中获取盈利。面对如此商机,大批企业纷纷投入其中。

  《2011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年度报告》的统计数据表明,截止至2011年末,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已近3900家,其中已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占1719家,已执行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则有1472家,相较于上一年的数字,增长率高达88.23%。行业从业人数亦有显著增长,由原先的17.5万人增至37.8万人,增幅达116%。

  尽管节能市场蕴含的商机巨大,然而,许多企业在涉足此市场后,却发现实际运行远非预期那般顺利。相关专家指出,合同能源管理之所以在外国成为节能的主导模式,主要在于其实现了“多方共赢”。对于用能方而言,可“零投入”进行节能改造;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则能获得经济收益;对于政府来说,则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目标。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在国内的业主并不愿投入过多资金,这使得节能服务公司需要承担前期投资;并且该投资收益难以立即收回,往往需要长达5年甚至更久的时间。设备投入大且回收周期漫长,无疑增加了企业的潜在风险,使得参与其中的节能服务公司经营者深感困扰。

  贷款困难以及融资渠道不畅成为了困扰目前能源管理公司的主要难题之一。国内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公司经营历史较为短暂,且大部分公司仍处于发展初期,存在注册资本较小、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从而导致在银行贷款审核过程中信用评级较低。银行难以对项目的质量、项目节能的效益等做出准确判断,故此很多节能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有专家分析称,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属于特殊项目,缺乏抵押资产或抵押资产较少。鉴于风险控制考虑,银行往往会拒绝放贷,这使得节能服务公司在签订大型项目时颇显犹豫。缺乏大型项目,企业盈利程度便难以提升,进而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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