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记者有幸得到相关部门提供的最新资讯,以揭示中央财政于近期向北方采暖区广泛传播的既有住宅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作注入的宝贵活力——整整17亿元。再考虑到先前为这项事业预示的36亿元资金,2012年度已经正式划归的总额达到了引人瞩目的53亿元之巨。这项由中央财政实施的创新性的“以奖代补”制度,依照严格寒冷地区每平方米55元,以及寒冷地区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来施行。据此,我们预计2012年内我中华大地上将会完成超过1.9亿平方米的节能改造,使得近高达三百余万户人家欢欣鼓舞地体味到崭新的“节能暖房”生活环境。
作为前瞻性地确定的“十二五”时期重点节能项目之一,北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室内温度将平均提升3至6摄氏度,并达到每平方米节煤10公斤的显著效益。自2007年至今,中央财政已经为北京等16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既有住宅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注入了累积总金额达180亿元的踊跃能量,共完成了总计3.1亿平方米的节能改造面积,由此带来的政策惠民效果显著,同时也充分彰显出节能环保,改善民生的重要性。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早在2011年5月份便联合发表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的通知》,详实地制定出“十二五”阶段公共建筑的节能降耗目标,力求在这五年之内,多个方面使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同时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更是非比寻常地下滑15%。除了目标设定外,对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予以关注,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耗动态监测等方式,确保公共建筑能耗的可计量、可监测。在此基础上,确立各类公共建筑的能耗低限,分辨出重点耗能建筑和高能耗建筑,由此逐层递进式地推进高能耗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
同样在2011年8月经批准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强调了公共机构进行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实行更为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方面,公路在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的节能改造,计划完成总计6000万平方米的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以此向节能减排事业献礼。
借助对相关领导的采访,了解到他们将在“十二五”期间响应国家号召,着重强化对公共建筑的节能扶持,积极推动重点耗能建筑的节能改造,以有效解决当前公共建筑耗能普遍较高等问题。同时,国家将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创新节能机制为引擎,使其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领域的实践,从而显示出巨大的现实意义。
据可靠数据统计,在现今我国,建筑行业在建筑施工和实际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单位能耗分别占据全社会总能耗的约30%和10%左右。然而,全国范围内的节能建筑仅占整个建筑总量中微不足道的10%。现实数字揭示出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的艰巨任务,而只有全力以赴,才能大功告成。
众所周知,公共建筑节能是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部分。利用如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节能机制,让节能服务更加科学、合理地贯穿于建筑节能领域,对于实现公共机构全面推进节能进程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