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十余年前,关于电动马达能效评定准则已然萌生。然而,那时关于这一主题在美欧两国间却引发了热烈的争辩,双方在电动马达能效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然而近五年来,这一状况已有所改观。
最初的国际标准由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统一发布,IE1、IE2、IE3的分类为全球范围内的电动马达能效评估确立了统一的规范。然而,鉴于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采用同一套标准进行评估便难免出现一些无法避免的问题。
国际能效组织“顶尖节能中心”主席康拉德·U·布鲁纳尔先生在接受《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采访时表示,除IEC标准外,各国纷纷制定各自的强制性能效标准,该标准被统称为“MEPS”。
“MEPS”即最低能源性能标准,在过去的五年间,众多国家纷纷采纳此种模式。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已有两到三个此类组织,其中第一类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第二类国家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第三类国家则以欧洲和中国为典型。欧洲的相关标准于2009年制定,并于2011年正式实施,而中国的相应标准亦大致在同一时期出台。
“IEC+MEPS”的标准共同构建起了全球电动马达能效测试的基准体系,在此框架下,各国均在自身领域内持续深入研究电动马达能效。然而,执行这套体系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与难题。
标准初行之际,主要通过法律法规手段对市场进行调节。而实现市场调节需满足以下三大要素:首先是产品注册,每款型号的产品皆须向各国政府进行注册,随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级;其次是检测认证,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一台电动马达后,必须将其送至实验室进行测试,获取实测数据,借此验证电动马达能效标识的真实性;最后便是奖惩措施,若电动马达实测数据与标示不符,生产商将面临相应处罚。
最低能效标准的三大步骤,目前仅有澳大利亚得以全面落实。其余国家或多或少仅取得部分进展。例如在美国,仅完成了注册环节,但未进行后续检查工作。唯有在收到举报投诉之后,政府方才可能介入展开监测。至于欧洲,则尚未完全实现上述三大步骤。
相较而言,中国的实施情况较为复杂。当前的最低能效标准尚无最终的惩罚措施。中国正致力于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便对那些未能达到节能要求的制造商施加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