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实施方案》之规定,预计今年各有关部门将会致力于深入探索并进一步完善工业强基工程的协同推进机制。具体而言,这一机制将主要聚焦于“四基”重点领域的突破、重点产品与工艺的示范性应用以及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等多个方面,从而为我国“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展开奠定坚实基础。
其中,重点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我们将大力支持各类咨询机构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重要单位共同开展深入研究,精心梳理出“四基”发展的核心要点,并编制发布《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以此来引导各地区、有关企业协同推进“四基”产业的繁荣发展。其次,我们将鼓励“四基”产业实现集聚式发展,并在2016年成功创建1至2家国家级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期推动“四基”领域的创新发展。再次,我们还将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工业强基战略的第二阶段研究,以期为我国工业基础能力的提升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最后,我们将加强政策储备,努力营造出一种重视基础、有利于基础发展的良好政策氛围。
围绕着《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中明确的“十大领域四基‘一揽子’突破行动”,我们将根据各个产业的发展基础,精选部分重点方向,并联合财政部组织实施一系列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
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方面,我们将重点支持机器人“三大件”、高端传感器等关键领域的研发与生产。在关键基础材料方面,我们将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品所需的高端材料、特种陶瓷等前沿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在先进基础工艺方面,我们将重点支持集成电路制造、精密及超精密加工等尖端工艺的研发与推广。
除此之外,我们还会积极推行“一条龙”应用计划。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之上,我们将重点针对IGBT器件、轨道交通轴承等重要领域开展“一条龙”应用计划,旨在提高我国工业基础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方应充分发挥《工业“四基”发展目录》的引领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以及资源投入到工业基础领域之中。另外,我们也希望各地区能够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强化自身工业基础能力建设,从而逐步构建起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之间的紧密互动协调机制。同时,我们也将充分发挥工业强基工程专家咨询组的智库作用,为我国工业基础能力的提升贡献智慧和力量。
此外,我们还将积极寻求扩大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的扶持范围和规模,统筹安排各项相关资源,加大对“四基”领域的投入力度。在项目管理和资金支持方式上,我们也将持续探索创新之路,完善公开招标流程,积极开展电子招标的试点工作。我们将借助多种途径,鼓励基础企业改进实验检测环境和设备,推动产融对接融合,建立银企交流机制,引导银行信贷、创业投资等金融资源加大对“四基”企业的支持,以期为我国工业强基工程注入新的活力。
有数据显示,本次《实施方案》的启动阶段将集中在1至3月份,而在推进阶段(1至12月份),工信部将联合财政部全面部署示范工程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招标评审等重要环节。同时,我们也将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年度资金计划,并对外公布2016年工业强基示范应用的重点方向。此外,我们还将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对前期工业强基示范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并完成最终的验收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