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理性发展指引
为推动机器人产业稳健前行,《通知》首提理性发展要求。各地方与企业需依据《“中国制造 2025” 分省市实施指南(2016 年度)》,紧密结合自身经济、技术、人才及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科学规划产业发展路径与规模。引导企业深入钻研机器人细分市场,走理性、差异化发展之路,规避盲目跟风与低水平重复建设。通过资源向优势企业汇聚,集中力量攻克短板,全力培育龙头企业,保障企业研发投入热情,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推进
创新能力强化:各地应积极组建区域性机器人创新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坚实载体,致力于突破制约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成果转化加速:借助市场化机制,以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为依托,搭建产业应用推广平台,加大对机器人关键技术和产业应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切实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关键短板突破策略
针对机器人零部件等关键短板,需着力提升关键零部件的使用寿命与质量稳定性。联合科研机构、零部件企业、主机企业、系统集成商等多方力量,“一条龙” 推进关键零部件的研制与应用,构建上下游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一体化组织新模式,促进产业链的配套完善。
四、应用市场拓展与示范
工业与服务机器人并进:在大力开拓工业机器人应用市场的同时,积极推进服务机器人的试点示范。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机器人融资租赁等契合产业链特点的新型产品与业务。
服务机器人应用推广:面向国家战略和民生需求,创新政策支持与应用模式,推动服务机器人在助老助残、医疗康复、应急救援、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并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五、产业发展环境优化
制度建设:建立认证采信制度,实施工业机器人规范条件,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各地要开放市场,杜绝地方保护,政策中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性、歧视性条款。
人才培养鼓励: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支持机器人企业与职业学校组建先进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推动办学与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产业链与教学链深度融合。
六、行业规范条件明细
工信部制定的《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从多维度提出明确要求。企业规模上,工业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 5000 万元或年产量不低于 2000 台套;集成应用企业销售成套工业机器人及生产线年收入不低于 1 亿元。研发创新能力方面,企业需拥有相关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达到一定数量,且 3 年内无侵权行为,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总营业额的 4%,具备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
七、产业发展前景展望
“十三五” 作为我国机器人发展的关键窗口期,产业发展走向备受瞩目。庞大的市场需求空间既带来机遇也伴随着挑战。国家从规划到细则的一系列举措,彰显出对机器人产业的高度重视。其健康快速发展,对推动中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带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