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在这里闭幕的“2003年中国电力论坛”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副局长阐述了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应该坚持的原则和对策。
吴贵辉说,我国电力工业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时期。2002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16542亿千瓦时,均居世界第二位。电力供应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他说,根据电力工业多年积累的经验,今后电力工业发展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相互协调的原则。电力工业必须搞好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发展,保证供给。在发展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电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电力、煤炭、运输、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要协调配套,相互适应。要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能源效率,开发和节约并重。
加强电网建设。要推进“西电东送”,搞好三大通道建设,加快全国联网,实现在更大范围内的能源资源优化配置。高压输电网、低压配网、二次系统要配套建设。继续加强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自动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大力发展水电。水电发展要积极推进流域梯级综合开发,提高水电开发率,形成几大水电基地。
优化发展煤电。煤电发展要优化地区布局和内部结构,重视一次能源资源和水资源的节约,重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大机组的比重;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形成煤电基地和电站群;继续发展热电联产;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注重老电厂的技术改造。
积极发展核电。核电发展要以我为主,引进技术,合作制造,降低造价,提高竞争力。
加快新能源的发展步伐。要加大风力发电的开发力度,在条件具备的地区,集中建设若干个大型风力发电场,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加快其它新能源的发展。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坚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电力发展。加快电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电力法规体系,研究修订《电力法》,制定《可再生能源促进法》。
研究建立我国电力系统安全和电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减少电力突发事件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的损失和影响。